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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3.2.7 全面发展 – “以运动员为中心”的执教方法
“教练在设计、实施和评估适当的训练和竞赛计划时,运动员的福祉是教练最为关心的.” 9
教练不应将运动员看做是他可以随意摆弄的棋子。青少年运动员不是教练可以随意移动和指挥的小兵。他们是拥有自身权利而且也了解自身权利的人。不尊重运动员的教练不会得到任何尊重。.
以运动员为中心的执教方法认识到,教练在孩子的成长中起到了一个中心角色并且会影响到孩子生活的方方面面,教练应运用他的专业知识为孩子们取得好的成绩作出贡献。执教已经不再是(如果曾经是的话)关于教练的成就。教练的成就只是运动员成就的一种反映.
运动员的权利
运动员,尤其是青少年运动员如今已被广泛认可和承认拥有下述权利:
- 参与体育比赛的权利.
- 参与适合每个孩子能力之级别的比赛.
- 有权拥有一个合格教练.
- 有权作为孩子或青少年而非成年人开展体育运动.
- 有权参与作出与其体育活动相关的决策.
- 有权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开展活动.
- 有权进行适当的准备以便能够参加比赛.
- 有权被有尊严地对待.
- 有权在开展体育运动时享受乐趣.
从这些权利中我们看到教练必须认可的四条指导性原则,遵守这些原则将能在运动中产生适当的行为.
教练还应让家长和运动员也遵守这些行为准则:
- 公平
- 尊重
- 责任
- 安全
平并不意味着(例如)所有球员都有完全相等的上场时间 – 尽管这可能是教练应采取的方法,尤其是对于年龄很小的球员而言。
但是,公平要求教练保持决策过程的开放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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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并不意味着(例如)所有球员都有完全相等的上场时间 – 尽管这可能是教练应采取的方法,尤其是对于年龄很小的球员而言。
但是,公平要求教练保持决策过程的开放和“透明度”。
这些指导原则也适用于运动范畴之外的领域,是运动员需要认真学习的重要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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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运动教练框架,1.2版,人体动力学,第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