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
4.1.2 赶超 – 缩小对手领先优势
“赶超”
没有球队想落后,但是篮球是一项快速移动快速得分的运动,因此有时候相对较大的领先分数也能被对手赶超。球队有信心扭转劣势是非常重要的。教练可通过下述方式让球队树立这种信心:
- 基于“时间与分数”场景进行练习,从而让球队在练习中习惯赶超;
- 通过参考“过程”目标而非分数评估球队表现。例如,球队可能成功地包围防守了低位球员,或是在罚球区投了篮(哪怕没投中)。
教练在让球队对可能需要在比赛中进行赶超的情景做准备的时候应考虑到下述一些特定的因素:
加快比赛节奏
时钟是落后球队的敌人。因此,若是球队能加快比赛节奏,能让他们有更多的得分机会。可通过下述防守加快比赛节奏:
- 运用全场防守或高位防守战术;
- 快速界外传球以及寻机尽快将球传到前场。可能还有一名特定的后卫在这方面要比球队中其他人做的好些,或可能让场上有两个后卫,以便在一个后卫在进行防守的时候另一个后卫能拿到球;
- 有些球队将会有一个特定的比赛结构以用于加快比赛节奏(例如较早地利用有球掩护进行运球渗透或是在转移球后运球渗透);
- “快速移动” – 球场上的五个球员都能全场快速移动,从而加快比赛节奏;
- 在球队进攻中较早的进行“快速战术配合” – 例如利用掩护动作获得特定的投篮机会。这可以是教练交代过的特定打法或是常用进攻结构中的某个选项。
存在许多关于“快速战术配合”的例子,教练应基于其是否适合比赛中的球员来考虑选择哪种战术。
相关例子如下所示:
双人夹击防守射手
球员1运球到外线,球员2借助球员5和4的掩护切入。球员1寻机传球给球员2投篮。这个掩护还可以是一个“电梯式”掩护,其中球员2在球员5和4之间切入。
或者,球员1可渗透到篮下然后在底角传球给球员3或者传球给内线球员。
若是球员3利用球员1的掩护切入,则球员3将与球员4进行运球切换,接手运球后寻机向篮下突破。
若是球员5或球员2的防守球员尝试协防这一渗透,则球员3可传球给空位的球员(例如,若是球员X2协防,球员2则空位)。
若没有传球给位于底角的球员1,球员2应为球员5设掩护以便球员5突入篮下。若是球员3依然持球,他们必须传球给球员4或球员1以便有更好的角度传球给球员5。
若是没有传球给球员5,应寻机让球员5在低位单打,因为对方以少防多(有3名进攻球员在一侧)有意不会提供任何帮助(协防低位球员)。
让对手罚球
这可能是最常见的战术(也是一种防守战术),同时也是最被人误解的。通常想实现赶超的球队会对对手犯规从而给了对手罚球机会。这样做的好处是;
- 比赛时间消耗很少;
- 对手可能一次没投中或两次不中。
当比分接近、比赛时间只有不到两分钟或对手罚球水平差的情况下这种战术是最适当的。专业的球队通常有70-80%的投篮命中率,球队中的有些球员在这方面表现的比其他球员好些。
拦截传球
使用这类防守战术(可帮助创造快攻机会)是因为防守球队在对手从任一边线或底线发界外球时占据优势 – 防守球队有5名球员防守4名进攻球员。
因此,教练应指示球员在传球后尽快尝试拦截传球,而不是犯规。
若是球队直接试图犯规,则必须意识到可能会被宣判为技术犯规(这意味着对手获得一次罚球机会并且拿回控球权),若是球员在球传入界之前犯规的话。
到达罚球线
在时限钟计时停止时投篮得分可有效帮助球队进行赶超。因此,到达犯规线是一个重要战术,通常最好通过将球渗透到罚球区(不管是通过运球或是传球给内线球员的方式)做到这点。
投三分球
许多球队尝试通过三分球实现赶超,若能投中三分球,是可能实现赶超,但若没投中则可能使得比分差距变得更大。球队不应忽视可通过投篮得到的三分球得分以及在被犯规时获得的额外罚球机会。
外线球员很少被犯规,因此,对其球队而言,若要获得罚球机会则必须将球渗透。渗透的另一个优点是还可创造一个良好的投篮机会(将球回传给外线球员时)。
攻击对手的“弱侧”
对手的“弱侧”是相对于每个球队的强侧而言的一个概念。可能是球员之间的一种特定的“错配”(例如防守球员可能移动得没那么快从而不能对外线球员进行防守)或是一个存在犯规问题或容易犯规的球员。
教练的角色是确定球队的弱侧在哪里,然后发起进攻。
篮板球
前美国队和NBA球队教练查克戴利曾有句名言是“无篮板无冠军”,从而强调篮板球对任何成功球队的重要性。篮球的性质是比赛回合可以是相等的。一个球队拥有一个进攻回合并投篮,然后另一个球队拥有一个进攻回合。若是根据这种方式进行比赛,两支球队几乎将有相同数量的回合数。
打破回合数平衡的是进攻篮板球 – 可获得一个额外的回合而无需让对手也得到一个回合。因此,想要实现赶超的球队可通过下述方式帮助达到目标:
- 将前场球队每一回合的投篮次数限制在一次;
- 获得尽可能多的进攻篮板球。
为获得进攻篮板球,球队需要有一个球员抢篮板球。风险是对方仍可能得到篮板球并成功进行攻守转换,但是,不愿冒险的话落后的球队很难扭转劣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