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应考虑:

  • 球队所需的比赛风格;
  • 球队人员的“协调”(后卫、前锋和中锋);
  • 球队负责人所制定的选拔策略和标准。

教练可能仅有少量时间考查球员是否可以入选。在此期间,应允许球员“比赛”,给予其机会展现自己的技术。多数活动应以比赛形式开展,无论是1对1,4对4,“多对一”(例如2对1)或5对5。教练可在比赛期间给予少量指导,尽管其目的依然是评估球员的“可塑性”。

通常,教练可为活动“设定”内容(例如:换边传球,下线掩护),其中反映或包括了锦标赛中教练想要球队使用的战术。

执教人员需要评估每名球员在锦标赛中可以对球队做出的贡献。其中应包括评估球员的:

  • 技术水平;
  • 在球队中打不同位置时的适应性;
  • 态度——是否“接受”其在球队中的位置安排,尤其是此位置很可能不是“主力”时;
  • 对球队战术的理解程度及其对教练意见的响应程度。

最理想的情况下,教练在选拔前就已观察过球员比赛,尽管其观察很可能不够全面。这会导致选拔变得困难,因为教练会倾向于选择自己熟悉的球员。

选拔时的策略包括教练必须遵守的流程。建议教练:

  • 征求教练“小组”的意见;
  • 所有参与选拔的教练对每位球员做简要记录;
  • 在选拔会议上,将候选的球员汇总于列表中并按其可打的位置分组(后卫、前锋和中锋)。每名球员必须分入其中一组,确保没有遗漏;
  • 每次会议后教练均应讨论每名运动员的情况,有条理地整理列表(例如:按字母顺序),这样有助于教练确定是否有球员需要“进一步考查”。